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对照公选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具备资格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10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人员可调剂报考其他职位。
3、理论素养和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成绩通知本人。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在网上公布。
5、面试。根据理论素养和能力测试成绩、申论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入闱面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公选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理论素养和能力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及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公选职位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
7、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8、研究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考察组意见,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初步拟任人选,提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拟任人选实行任前公示,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如经考察没有合适拟任人选的,经组织研究决定,该职位可空缺。
9、办理任职手续。考察和公示
第1508章 公开遴选公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