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奴隶都对哈米达斯王城深恶痛绝,认为那里是魔窟,恶魔所在的地狱。如果将王城捣毁的话,那奴隶们会欢天喜地的更服从家族的指令。
马莱克则认为,反正要挖地三尺的寻找那些大奴隶主贵族埋藏的财宝,所以决定捣毁王城的话更有益于搜寻财物的行动,起码不用小心翼翼的担心伤害到整座建筑的完整……
史胖子则从另一个角度看待问题,他认为捣毁王城更有益于诺顿家族对哈内亚巴达群岛的统治。首先,哈内亚巴达群岛地处遥远的海外,在这里保存一座雄伟巨大的城堡对家族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而且家族也不可能把重心转到这群岛上来,保留这座王城毫无必要。
就象赫比特拉宫殿,也就是三十六柱宫,维护这么一座宫殿每年的费用不下两三百金福德,和数额巨大的缴获相比这的确只是一笔小数目,但整座王城的维护费用加起来也有一两千,十年百年下来就是一笔巨额的资金了,这些金币花在这座王城的维护上就象丢进水里一般,听不到一点声响。
其次,哈内亚巴达群岛离家族领地太远了,有这么一座王城在很容易让留守群岛的军事统领滋生不必要的野心,为了防范于未然,捣毁这座王城更容易符合家族对群岛的统治,即便发生叛乱那家族武装也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伤亡代价就能平定。
最后一点就是按照洛里斯特对那些获得自由奴隶的安排,王城平原虽然会留下近十万的奴隶安家立业分田建房,但留守王城的家族武装最多也就一个营三千人左右,这点人对偌大的王城防御来说几乎是无济于事,所以必须要缩小防御的面积,以
第二百九十四章 京 观(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