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
不论是对海还是对地,都是大有可为的,虽然还没有经过模拟海战的检验(在内河里的废弃船只实施试射),不过什么战舰被直接命中一桶火药,估计都够呛了。
某太子还是要让“捕鲸叉”-II尽善尽美一些,不能跟一代的那款粗制滥造出来的东西等同对待,量产时间还可以向后顺延。
造价不是问题,哪怕是达到百两银子一枚也在所不惜,只要能够用五枚“捕鲸叉”击沉一艘荷军的远洋战舰,那便对明军来说就算是赚到了。
某太子认为荷兰海军最多能在南洋水域集结大约一百艘战舰,其他都是武装商船,只要先将他们的主力舰队重创,收拾武装商船就容易多了。
东印度公司所辖的战舰与商船数量有着惊人的差距,商船几乎是战舰的一百倍,这就是因为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认为在东南亚水域没有必要保留一支规模庞大的舰队。
该公司是由滨海的五个省份合伙成立的,总部在阿姆斯特丹,有权负责在海外属地开战、缔约、統治、收税,所以本着商业至上的原则,其军队规模无法与荷兰正规军等同。
尤其是在南洋一带,葡萄牙人与英国人的实力都逊于东印度公司,单凭少量战舰与大量的武装商船,东印度公司便屡战屡胜。
1621年控制了班达群岛,垄断了肉豆蔻贸易。
1634年占领了马鲁古群岛,垄断了丁香贸易。
将于后年击败葡萄牙人,彻底控制马六甲海峡。
所以某太子认为后年进军南洋地区是非常适宜的,大明的盟友葡萄牙
第303章 全盘战略(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