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勇卫营,对南都城内的商贾直接收税!
奸商不愿意缴税不要紧,让黄得功带着手下直接去收!
有银子就收银子,没银子就将店铺里的货品悉数搬走!
粮、盐、茶、糖、酒、布、瓷、铁,一律通吃!
反正尔等罢市,百姓们也买不着货品,勇卫营便可代劳了。
刨去勇卫营的开销,后邸分掉一部分,再对官吏们实施平价销售,余下的便可对百姓进行售卖了。
每户拿着户籍凭证,按照人头计算,十四至五十四岁之间的男子每天可买一斤米,同龄女子七两,老人五两,孩子三两。
如此零售也是便于贫苦百姓购买,无需用银子,只要手里有铜钱即可,一斤精米售价十五钱,方便又实惠。
崇祯就不相信自己如此用心良苦,还买不来人心,否则城内之人便皆为刁珉了!
至于买货品获得之钱,自然无须还给奸商,一律充入户部太仓,算是收税所得。
崇祯就是想要用此等收税之策来让奸商们明白,请愿甚至罢市都将被严惩不怠!
这次自己不但不会容忍罢市行径,还会让奸商们倾家荡产!
但凡出现在应天府名册上的商贾,只要在城内开店经营,参与罢市,闭门惜售,一律视为抗拒朝廷,勇卫营士卒可直接前去查抄。
根据实力大小,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须交一万两,二级须交两万两,三级须交五万两,均可抵五十年的欠税。
愿意出钱纳税,自然可以全身而退。
否则,勇卫营有货收货,无货抓人。
第883章 收物充税(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