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之一就是官员俸禄制度。
按照明朝的体系,官员的正俸实际上是很低的,据说当时的七品知县一月薪水不过三两银子,只能满足一家三口五六日所需。但是明朝别出心裁的设计了公务支出由官府买单,以及大部分官吏都是身兼多职,可以领取多份俸禄的额外补助办法。所以,拿了多份薪水的明朝官僚,还是勉强跟得上中上层社会生活水平的。
原本只有战后分赃制的满清,完全照抄了这个正俸制度,却没有弄懂多份薪水和公务开支的内涵,直接就当做汉人贪鄙给否决了。
到了康熙时期,窘于生计的官吏几乎是无官不贪、无事不渎,杀不甚杀。历经泣血争夺上位的雍正皇帝,为了缓和官绅矛盾,赶紧创造了一个养廉银制度。
为什么干脆不改变官员正俸体制?无他,祖宗之法不可改罢了。
为了让官员洗白曾经贪渎的银两,也为了不降低贪渎之后的生活水准,这个合理出台的养廉银,其标准的设定简直是无比荒唐的。
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正俸的十倍到百倍,甚至更高。例如总督一职,每年养廉银就达到一万三千至两万两白银,超过正俸一百多倍,巡抚亦有近百倍,而知县的养廉银则有四百至两千两,大约相当于正俸的十余倍。比如台湾巡抚的正俸每年不过一百五十五两,而养廉银则高达万两之多。
可见品级越高,养廉银补得越多。从另外一个方面解释的话,就是官越大贪得越多。
养廉银根本没有解决满清王朝从上到下的贪腐问题,只不过现在更是拿的心安理得了,或者说有了充足借口之后贪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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