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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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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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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为了防止地方权重难制,就要对地方实力进行削弱,于是乎州郡县的数目是越来越多,辖区是越来越小,天下州郡县多得数都数不清。
    隋朝统一后废掉了郡这一级行政单位,实行州(郡)县二级制。但州县数目仍然庞大,州的单位论百,县的单位论千。如果全部由中央直接管辖的话,估计皇帝宰相通通累死也管不过来。
    那么既要对地方进行有效控制,又还要防止地方权重难制,怎么办?二者之间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但是隋朝速亡,没来得及顾及此事,这个令人纠结的问题就摆在了唐朝统治者面前。如现代通信技术之发达,地方上有什么事几分钟后全国都能知道,可即便如此,倘若废了省,全国地级以上近三百个市归中央直接管辖的话,估计中央也是会蛋疼的。
    所以在古代,州县之上另设一级行政单位是必然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于是唐代设“道”,宋代叫“路”,元代叫“行省”,然后“省”这个名称就一直延续到今天。唐代的藩镇,其实就是由“道”演变而来,所以唐代藩镇本质上是一级行政单位,等同于今天的省。区别在于唐朝的“省”权利过大,军事权和行政权统一,所谓“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估摸着,如果今天的省也有这种权利,那也只好叫做藩镇。譬如说海峡那边,撇开某些行政问题不谈,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可以看成是一个藩镇。
    但唐朝的“道”,毕竟不能完全等同于后来的藩镇,这其中是有一个演变过程的。最初的“道”只是监察区,而不是行政区,朝廷派人巡视天下,检查州县的工作。可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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