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轻拉我的衣袖。菲谢特还是一本正经的坐着喝着他的薄荷水,那神情,摆明不认识我。
“不好意思,这位先生,”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就是这里的老板。”
这声音可不怎么象老狐狸,它如风铃声清脆悦耳。
我转过身来看看这个老板,果然。她不是老狐狸,确切的说,这个老板更象是只狐狸精,她很年轻,和百合差不多大,一头如火焰般鲜红的头发下是一双满是野性的眼睛,浑身上下散发着青春的气息,虽然她可以算得上是个极为漂亮的女人,但是我对她高傲的神态很不爽。
“老板?”我轻蔑的笑笑,“阿猫阿狗也该有个名字。”
“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她昂起头来狠狠瞪了我一眼,“既然你的财产允许你走进我的店。你的行为就应该象个绅士!”
“绅士?不好意思,”我说,“我只是个普通商人而已!”
“真让人失望!”她说,“难道万普现在就剩下些乡吧佬了吗?”
“让小姐您失望了,”我说,“俺就是乡吧佬,不过现在,俺要买这几件衣服!”
“可以,”她说,“我们会负责为你包好送到你的住处,请付三件衣服一共一百五十个银币,或者你可以付十五个金币,我们拒收铜币。”
“十五个金币?你去抢好了!”这个玩笑可开大了,在年前,我可怜的百合被卖的时候,标价也就是一个金币多一点。
“我们不抢,我们只卖衣服,如果你不想买或是无力支付,请把衣服挂回墙上。”
“三件衣服十五个金币,
第二卷第十一章(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