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哲闻言就说道:“或许汉代那会的尚方剑只不过是皇帝平时用来打赏的东西,并不具有赐予特殊权力的含义吧。”
楚琛点头道:“你说的对,据史学家分析,到了唐代,被皇帝授予‘尚方剑’的官员都还没有‘专杀’的权力,所谓专杀,是指不需听皇帝命令,自由决断杀人的意思。”
“而到了宋代,情况就不一样了。宋人所著《武经备要》记载:‘本朝之制。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有犯令者,听其专杀。’也就是说,在宋代的军事上,开始实现了尚方剑‘如朕亲临,违法专杀’的权力。同时,在同一时期的辽、金以及后期的元和明都有赐剑专杀的例子。”
“但是,这时候的尚方剑专杀之权。大都用在军事领域,主要是为了解决大将在作战过程中‘去朝廷远,每俟奏行,恐失机会’的问题。在司法领域并不适用于‘尚方剑’。也就是说,包青天是没有尚方宝剑的。”
听到这里,楚雨兰惊讶的问道:“也就是说。咱们以往的认识全都是错误的喽?”
“也不算全都错误吧。”
楚琛笑着说道:“至少在军事领域,尚方剑还是可以起得到作用的。但同时也有限制,比如在宋代。就是‘副将以下,不听命令的可以杀’。到了明代,皇帝赐尚方剑,只能杀总兵以下的官员,就限定了专杀权的使用范围。而且还只能在管辖区之内,否则就是越权,后果都好不了。”
“所以说,现实中的尚方宝剑可没有戏曲里说的那样风光,更绝对不允许出现什么‘上斩昏君、下斩佞臣’这样的制度bug。”
第一千一百章 琉璃乐俑(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