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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之巨星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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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韩国造星模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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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附带内容等等。为了进一步发掘潜在产品,**每逢寒、暑两季都会发行一张合辑,合辑中公司全体艺人共同演唱的主打曲及MV,都成了歌迷们在寒、中,艺人们快乐地打闹、玩耍,展现出一幅其乐融融的“**全家福”。
    定价方面,还是分成两部分。
    首先是艺人。
    这完全体现在艺人的身价上,就是签约公司时的价格。一般艺人的身价决定于自己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但是这个知名度具有事后性,所以公司在签约时占据有利位置,所以大多数是不平等的。
    为了防止艺人走红就跳槽,一直以来**公司和所属演员签定合同时都明确规定,若是演员违反合约必须交纳违约金和赔偿金,而且该规定被韩国娱乐圈内普遍接受。其他公司也采用这个规定或类似的规定。
    但是傻帽公司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数额庞大。
    甚至高出通常规定的3-5倍之多。所以给所属演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签约期间跳槽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次是唱片。
    唱片是普通商品,所以其定价按一般方法进行。
    对于唱片收益分成方面,值得提一下,普通的韩国歌手卖出一张唱片可得100韩元,但组合就需要平分,因此HOT当年卖出一张每人只得20韩元(人民币0.16元)再减到扣到的版税官税,只剩下七韩元(人民币五分钱)。可以看出在韩国艺人挣钱还是不太容易的,还要受到所属公司的“剥削”。
    当然之前公司的投资也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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