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士信又取来百炼钢枪。
这枪已入手,罗士信就感受到了异样的感触,趁手,异常趁手。
罗士信擅使枪这是公认的事情,但只有秦琼、程咬金少数几人知道,他缺少一柄趁手的枪。这跟他的特点有关,罗士信天生神力,寻常的枪在他手上如若无物,施展起来相当的变扭。只是因为他枪法精湛,武艺奇高,便是给他一根铁棍也能在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一般人看不出来。
罗士信也不是没有想过将枪加重,但加重意味着要将枪加长加粗。
罗士信的骨骼如若书生,铁枪若是加粗,手握着不舒服用的同样变扭。两面纠结,也就一直没有没有真正趁手的兵器,只是一身武艺摆在那里,也没有几人能奈何的了他。
可李世民送的这柄百炼钢枪却让他有了趁手的感觉,枪柄不粗不细大小合适,枪的重量又达到了标准,约莫八十斤左右,枪长丈二,枪头一尺三寸,左右还含有细细的血槽,有着令人心悸的即视感。
“好枪!”
罗士信按耐不住,握枪在手,在将七星宝刀挂在腰间,大步来到了练武场,对着月色挥洒舞动。他枪走游龙,银枪如白驹过隙,霸气十足。此时天降雪花,劲风带着雪花飞舞旋转,丈二之内雪花竟然落地不得。
“痛快!”罗士信收枪而立,胸中豪气万丈,心道:“明天找秦大哥打一架,我便不信,还会输他。”
原来的罗士信与秦琼比武胜负四六,秦琼胜率要大上一些,但罗士信附身之后,与秦琼比武,却无一胜绩,实因没能领悟罗士信的武道之故
第一百二十六章 险胜(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