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并作出认证结论。
10分钟后,继续开庭。
审判长宣布,“经过合议庭审查评议,对法庭调查的认证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经合议庭评议确认,原告的合同、正本提单、托收凭证、民庭判决书、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在水稻培育专家出具的泰国香米的成分报告,内容真实,形式合法,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件事实的根据。
(2)经合议庭评议确认,被告证人所做的证词、质检报告,因存在做假证和伪造行为,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此本案的认定事实如下:
(1)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且均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2)被告提供的货物与合同项下的要求不符,存在违约责任;
(3)原告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被告提供的货物转售给第三方;
(3)民庭xxx判决确定原告赔偿额350万元人民币;
“经确认各方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供和其他事实需要调查,现在本庭宣布,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根据法庭调查,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当事人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产生的争议属于法庭调查的内容,一般不应作为法庭辩论的范围。
在法庭辩论中,辩论发言应当经法庭许可;注意用语文明,不得使用讽刺、侮辱的语言;语速要适中,以便法庭记录;发言的内容应当避免重复。
第十章 庭审现场(下)(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