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在“以证管人”的同时“以房管人”。
总而言之,这一百多人要办案民警去实地调查,不可能像以前一样给当地公安局发一份协查函,然后坐在家里等回复。
积案不是现发命案,事有轻重缓急,另外三个探组放下原来的案子,全扑到2011.7.11案上,两人一组,根据所需调查的人员家庭住址分配任务,一组负责调查12人至16人不等。
“积案办”负责一半,剩下的一半由隆华分局刑警大队负责。
冯锦辉深信要找的那个因随地大小便与被害人发生过争执的小年轻就在这一百多人里,并且见着之后非常容易甄别,一个手腕上有烟头的烫伤,一个手臂上有纹身,很明显的一个“忍”字,如果这都辨认不出来那就成笑话了。
现在的问题主要是能不能找着人,毕竟人口流动太大。
正暗暗祈祷要找的人别跑太远,“积案办”主任高学平端着茶杯走过来,一脸歉意地说:“冯大,对不起,要让您坐几十个小时火车,下了火车还要坐长途汽车……”
上级对“积案办”的经费说是实报实销,但说终究是说的,真要是花多了,上级肯定有看法。
冯锦辉能理解他的难处,回头笑道:“有什么对不起的,有卧铺坐不错了。以前经费多紧张,不管去哪儿办案,全是硬座。规定上写着朝过600公里可以坐卧铺,可财务不认,不管你花多少钱,到财务那儿只按硬座报。”
“去西疆呢?”
“一样,局里没钱,没办法。”
回想起当年,冯锦辉感叹道:“
第九百三十五章 “权宜之计”(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