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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居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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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五章 神挡杀神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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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后的实习历事制度,按规定,监生在修满学分后,都要被分派到政fu各机关‘先习历事”即进行教学实习。这个时期的监生被称为‘吏事生”除被分配到政fu各部men外,也有被分派到地方的州和县,或清理粮田、或督修水利等,旨在培养监生的实际行政能力。

    最可贵的是,国子监还对这种实习历事,制定了严格的实习考核办法……按规定,监生在监外历事与监内读书一样,必须参加考核,且将考核成绩与任官直接结合。考核的具体办法是:‘定考核法上、中、下三等。上等选用,中下等仍历一年再考,上等者依上等用,中等者不拘品级,随才任用,下等者回监读书’。这种将在校学习与校外实习相结合的教育制度,起因是为了弥补官吏在行政能力上的不足,然而监生通过实习历事,可以广泛地接触实际政务、获得从政的实际经验,十分有利于其才干的增长。

    显然,如果将这种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的话,必将会培养出大批经世致用的治国人才,国家何愁无人可用?事实上,本朝行政能力最强、国家最强盛时期,也正是这种教育制度,被执行最好的阶段。

    然而随着大明国力日衰,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开始允许富家大户‘输捐例监’……也就是用钱买监生资格,导致国子监生员数量暴增,质量下降;同时,朝廷也无法负担高昂的教学费用,且对吏事生抱着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的心态,要求国子监降低毕业标准,缩短监生在校年限,将其当成不发薪水的劳力使用。这使监生的地位急剧下降,远远比不上科举正途出身的官员,穷其一生,也只能在衙

第八三五章 神挡杀神 (上)(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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