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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与超人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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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友关于‘行善权’疑惑的回答(大家随便看看,我瞎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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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工具阻止他的犯罪行为,比如刀,我砍伤了他,绝对是见义勇为,没有罪。
    问题来了,一百种法律,代表至少一百种犯罪,不是每种犯罪,都需要你见义勇为。
    比如,百特曼在码头查抄走私品、杜萍,比如,百特曼把一个投靠哈莉的贪腐官员揍进ICU,还将他的犯法证据交给检察院,比如,超人吃多了没事干,跑到朝韩边境,帮偷渡客主持“自由选择”的公道,比如......
    毫无疑问,百特曼和超人,乃至其它英雄,都抱着最真诚的心,只想捍卫正义与法律。
    他们也的确没私心,如果他们不阻拦这些犯罪,法律会逐渐败坏。
    他们在行使行善权——可能有读者会反驳,这和人民处于生命危机,急需救援不同,但我想说,两者的确有差别,但在dc宇宙,差别不大,比如,哈莉和布鲁斯崛起前的哥谭,那样的鬼社会,人民即便没被刀子抵在心口,难道不需要急救?只靠哥谭法律自动运转,消除社会毒瘤,压根不可能。
    英雄的英雄行为,在保护法律。
    问题来了,他们的行为,有没有伤害法律?
    我觉得有。
    即便你是政-府官员,也不一定有资格调查贪、污犯。
    比如,卫生所的所长,能调查铁道部的贪腐吗?
    显然不行。
    连官都不能管官,百特曼一个平民,却做了警察、纪检委、检察院等一干执法机关的活。
    所以,我觉得他的行为,对现有司法是一种伤害。
    可我之前又说了,没他干预,哥谭法律只会更加败坏,他其实在捍

对书友关于‘行善权’疑惑的回答(大家随便看看,我瞎写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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