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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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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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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依旧保留文勋级别。
    这样的处理结果有些太轻了,甚至起不到惩治的作用。
    但是,这件案子与朝廷的官员考核程序相悖,顾佐哪怕是朱瞻基的人,也认为不宜过重惩治。
    朝廷一边要各地多生人口,多收税,一边却又大力鼓励移民,打压粮价。
    地方官员们也难啊
    至于孔家在这里面使坏,又涉及到了朱高炽,这件案子的盖子不能随便揭开。
    何况,孔家并不是愚蠢之辈,他们只是钻了这个空子,要说大恶,他们的确是在坏朝廷根基。
    可是这件事他们做的十分聪明,根本没有他们参与其中的证据。
    实际参与其中的六大粮商当然脱不了罪,但是他们现在人已经被抓了,家产被查封了。朝廷因此收缴了一百多万石粮食,近十万两白银,还要将他们发配三千里。
    还能怎样?
    总不能赶尽杀绝吧!
    反倒是孔家利用朝廷的劳役为自己家修水利,利用天灾占地,这才是孔家推脱不了的罪责。
    不过这个罪可大可小,即使再大也伤不了孔家的根基
    因为根据大明律,利用天灾,灾民受难购买天地并不是罪过。占用朝廷劳役,也只是罚金而已。
    还有孔家刨人祖坟这件事,更是跟孔家主支没有直接关系。
    这件事又不是孔彦缙他们自己动手干的,反倒是曲阜县令严叔同,在这件事上面的责任更大。
    劳役是官府征派的,挖祖坟也是劳役所为,孔家最多有个管家出面,他们还又给了马家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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