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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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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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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银子的补偿。
    这件事可以宣传出来,打压孔家的名誉,但是论起来,孔家并没有直接罪责。
    所以,三司会审的最后结果,也只是对孔家罚金,并且由户部清查他们在山东各地的一万顷土地,若有强占,一律充公。
    这个案子显然在文官系统里面已经形成了共识,孔家有错无罪,罚金了事。
    结果呈报上来,朱瞻基却说道:“此事孤以为,山东粮食贪腐案件,官员拒粮案件可以化为一案。但是孔家强占良田,征用劳役,刨人祖坟,应另案处理。故此,刑部与大理寺应该分清事实,不可混为一谈。”
    百官登时就明白了过来,朱瞻基这是依旧紧追不舍,不肯善罢甘休。
    不过想想也是,朱高炽现在依旧昏迷不醒,朱瞻基要是不恨孔家,那就枉为人子了。
    不过,即使另案处理,但是后面几件事都算不得大事,将孔家从造反的嫌疑里面拖出来,他们已经仁至义尽了。
    所以他们经过重新商议,做出了对山东案件进行结案的总结,但是孔家其他的过错,另案处理。
    朱瞻基这才同意了下来,按照他们的议事结果,让内阁开始写圣旨。
    北方籍贯的官员,流放漠北,最近的都是在北海,远的到了后世的西伯利亚那里去。
    而南方的官员大部分都流放到吕宋和星城,旧港。
    所有的官员流放之后,并不取消官籍,但是降三级留用。至于一些低品级的官员,到了南洋或者漠北,则全部转为学官,教授当地百姓读书认字。
    然后,轮到了工部

第六十四章 朝议(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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