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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制度对于男女平等当然是一种阻碍,在这种制度下,女性的人权完全得不到保障,不仅是尊严,有时就连生命都掌握在丈夫和家里正妻的手中。
中国的纳妾制度并不是一种风俗,而是一种能摆在桌面上的法律制度,这就等于给了男人们拥有更多女人的底气。理论上讲,只要有实力,便可隔三差五做新郎。
明朝法律规定“凡男人四十而无后嗣者”得纳妾。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香火断不得。这样一来,无形中就给了一些热衷于纳妾的男人找到了借口,继而形成一种既名正言顺、又堂而皇之的行为。
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妾的地位并不高,但不代表她们没有想法。
俗话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女人尤堪。大到皇帝的后宫,小到一个家庭里七七八八的姨太太,争斗是永远的主题。妃嫔们争皇后的位置,小妾们谋求咸鱼翻身,当家做主。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后宫有等级森严的嫔妃制度,百姓之家也有严厉的家法,但人不会克制住欲望,这就是取乱的根源。因此,一夫多妻制下的女性,只能维持表面上的水波不兴,而表面下一直暗流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