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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戏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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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布轮退尔:自觉的意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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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阻力,进行反抗、斗争和冲突。布轮退尔指出:“一般所谓的剧院,不过就是发挥人的意志,对命运、财产、环境等方面阻碍它的东西进行攻击的地方。”他还说:“戏剧是表现那些与限制和贬低我们的自然力量或神秘力量发生冲突的人的意志的,是我们中间的某一个被放到舞台上去生活,并且在那里进行斗争,以反抗命运、反抗社会法律、反抗他的某一个同类、反抗他自己——如果需要的话,反抗野心、盘算、偏见、愚蠢,反抗他周围的人的恶意。”
    这样一来,所谓“意志”说,也就成了“冲突”说——“意志冲突”说。
    布轮退尔分几个层次来说明自己的学说:
    第一,戏剧与史诗、小说的区别就在于有无自觉的意志的行动。为此他剖视了两个作品:勒萨日的小说《吉尔·布拉斯》和博马舍的戏剧《费加罗的婚姻》。这部戏剧正恰是以这部小说为范本的,所以对比起来焦点集中,较能说明问题。布轮退尔认为,差不多的人物,在戏剧中“他总是继续不断地要求他所要求的东西。他没有停止过策划达到这个要求的手段,并且在这些手段失败之后,他又没有停止过新的手段。这就是可以称为‘意志’的东西:竖立一个目标,叫每一件事都向着它,努力使每一件事都跟它一致”。
    到了小说中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没有什么计划,因为他并没有特殊的或者确定的目的。他是服从环境的,而不是支配环境。他没有‘产生行动’,而是在‘接受行动’。”
    布轮退尔所谓的“接受行动”,是指史诗、小说只描绘一幅从身外作用到主人公身上

三、布轮退尔:自觉的意志行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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