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两位小姐。”
邵廷玉应该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按理说朱小怜不至于去做歌姬,王琼姿很好奇。佩兰先问了出来:“朱姑娘,我父给了邵公子五百两银子,你们应该不缺钱才对,怎么你好好的正经人家闺女沦落到歌姬之流?”
五百两银子足够在南京城买一栋很不错的宅子还有剩余,而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年的吃喝甚至连十两银子都花不了。
朱小怜垂着头,双手绞着衣带,道:“邵公子留了一百两银子给我与爹爹,可是亲戚们借了不少去,爹爹前些日子突然一病不起,我安葬了爹爹,这笔钱就用得差不多了。我身无所长,只能从事贱业,赚点钱过活。”
一百两银子短短两个月就用完了,这朱氏父女也太——王琼姿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其实南京城富庶,商业繁荣,年轻女子想挣钱去纱厂做工也不是不能养活自己,再不济也能去绣坊做绣工,不过看朱小怜那纤纤素手,应该也不是做工的料,这样的女子就是一朵菟丝花,只能依靠他人吧。
她问:“邵廷玉为什么不带着你一起离开?”
朱小怜咬唇道:“邵大哥他自己也前途渺茫,没有安身之处,带着我不方便。”
佩兰看她的眼神就有点怜悯,朱小怜连忙又补了一句,“邵大哥没有丢下我不管,真的,他说安顿下来就来南京接我。”
这句话很熟悉啊。很多话本中,男子们通常说过这句话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邵廷玉是这本龙傲天大男主文的男主角,桃花旺盛,走到哪里都少不了红颜知己,迟早会忘记朱小怜。而且在王琼姿的记忆中,最后邵廷玉的众位老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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