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814 欧库西条约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原因就说来话长了,这得从猴子变人那么远的地方说起——十月三十日,时任新安城总督肖大音乐家给红楼发电报说,根据孙老的前期斡旋,自己刚刚与皮蒙特总督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贸易代表签订了一个三方协议,因为是在库西欧城里签署的,所以肖平国把这个协议称之为《欧库西欧条约》——然而实际情况是这仅仅是一个意向性的协议,尚未得到各方议会和最高执行机构的批准,该协议的全称是:《荷葡澳三国关于在帝汶岛从事商业、传教及治安行动管辖权的(临时)协议》。
    该协议旨在协同解决三国在各自贸易据点势力范围以外发生的涉及到三国利益的事件,文本虽然很长,但其核心内容其实就是三项:一是划定了帝汶岛三国的“直接全权执法区域”——其实就是领土,二是荷兰承认欧库西地区属于葡萄牙帝汶总督辖区,作为交换条件,葡萄牙帝汶总督承认古邦及其周边地区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辖地——此前,葡荷双方均不承认对方占据的土地具有法理效力。
    同时条约还规定,澳洲联邦的新安城总督辖区包括整个新安江两岸两公里的土地,直至帝汶岛中部的地形制高点——塔塔迈劳山主峰。此外澳洲联邦还获得了一块从欧库西地区以西的马卡萨河入海口到帝汶岛南部海岸的另外一个狭长地带的管辖权。
    马卡萨河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小河,发源于欧库西地区南部的山区,向北流入萨武海,过去是欧库西人抵御荷兰人和土著部落骚扰的天然屏障,如今划归澳洲联邦所属,显然这意味着澳洲人承担起了保护欧库西城安全的职责。
    该协议

814 欧库西条约(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