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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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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欧库西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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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三项核心内容是:葡荷澳三国公民可以在上述所有区域自由从事投资、经商、居住、工作、旅行和传教等合法活动,并受所在国的法律保护。
    总而言之,该协议第一和第二项的核心就是瓜分帝汶岛的土地,划定三国各自的势力范围。
    然而对于葡荷双方而言,该协议的签署还有相互承认对方在帝汶岛上的利益并且要长期维持现状的意思——从某种意义上讲,应该算是两国签署的一项和平协议——旨在结束葡荷两国在帝汶岛长达半个世纪的土地和贸易纷争,让双方从此进入和平竞争状态,显然,这是澳洲联邦从中斡旋后取得的外交成果。
    显而易见的是,协议的第三项核心内容则完全贯彻了澳洲人的主张----那就是:“门户开放,利益均沾”。
    在这个理念之下,《欧库西条约》实际上让整个帝汶岛变成了一个“自由贸易区”,这一点非常有“澳洲特征”。
    后来的事实证明,《欧库西条约》是一份皆大欢喜的多边协议,首先,葡萄牙人终于“从法理上”获得了帝汶岛从东海岸到西部大约三分之二的土地——总面积大约有两万平方公里,而荷兰人也颇有收获:以古邦城为中心的帝汶岛西部约六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变成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古邦总督辖区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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