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已典雇,愿以婚嫁之礼为妻妾,听。诸受钱典雇妻妾者,禁。[禁止典妻的陋习,就是不允许穷人把自己的老婆租出去给老光棍传宗接代。]
2.诸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略卖一人,杖一百七,流远;二人以上,处死![禁止买卖妇女!贩卖一人,杖一百七,流远;贩卖两人以上,处死!是不比现在的法律还严苛?]
3.诸以微过,辄杀其妻者,处死。诸因夫妻反目,辄药死其妻者,与故杀常人同。[禁止夫杀妻。]
4.诸生女溺死者,没其家财之半以劳军。首者为奴,即以为良。[禁止溺杀女婴。]
5.诸夫妇不相睦,卖休买休者禁之,违者罪之,和离者不坐。[就是女人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如此看来,元代在保护妇女的方方面面都有涉及,都做了明文规定。所以说,元代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妇女地位最高的朝代——黄宗凯《元代妇女地位略论》
(3)古人三大怪:娼妓,太监,女儿带。
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这“女儿带”,却是中国特有的缠足绷带。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就是看到男人留发,女人缠足,便以为中国人愚昧和落后。愚昧落后了,就要揍你,这像东北人所说的“打你这个彪子头”。
那么,这愚昧的起源来自于何处?便是农民“暴发户”朱元璋。
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后,却不思考着往前发展,而是寻思着往后倒腾,弄出了三件被人类最不耻的事情来——女人缠足,太监去势,宫女殉葬。
第63章 嫣然一段撩人处(12/13)